北宋徽宗时,曾改“公主”为“帝姬”。政和三年(1113年)因蔡京建议,宋廷仿照周代的“王姬”称号,宣布一律称“公主”为“帝姬”。这一制度维持了十多年,直到南宋初才恢复旧制,仍称帝女为“公主”。《宋史·卷一百一十五志·第六十八》写道:“徽宗改公主为姬,下诏曰:’在熙宁初,有诏厘改公主、郡主、县主名称,当时群臣不克奉承。近命有司稽考前世,周称'王姬',见于《诗·雅》。'姬'虽周姓,考古立制,宜莫如周。可改公主为帝姬、郡主为宗姬、县主为族姬。其称大长者,为大长帝姬,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国号,内两国者以四字 。"
帝姬为北宋宋徽宗朝时皇女的封号。
政和三年(1113年)因蔡京上奏,言宋廷应仿照周朝“王姬”位号,改帝女“公主”为“帝姬”。帝姬一号存续约十年,而时人认为此号与“帝饥”同音,引为不吉。后宋朝皇室因靖康之难南迁,于建炎元年(1127年)恢复旧制,仍称帝女为“公主”。
帝姬制度
帝女“公主”改“帝姬”;另加赐美名二字为“帝姬”封号。
帝姊妹“长公主”改“长帝姬”;另加赐美名二字为“长帝姬”封号。
帝姑母“大长公主”改“大长帝姬”;另加赐美名二字为“大长帝姬”封号。
帝姑祖母亦封大长帝姬,为与帝姑母有所区别,虽仍封大长帝姬,但改以四字美名为封号。
另改郡主为宗姬,县主为族姬。
史籍记载
宋史·卷一百一十五志·第六十八: [1]
徽宗改公主为姬,下诏曰:"在熙宁初,有诏厘改公主、郡主、县主名称,当时群臣不克奉承。近命有司稽考前世,周称'王姬',见于《诗·雅》。'姬'虽周姓,考古立制,宜莫如周。可改公主为帝姬、郡主为宗姬、县主为族姬。其称大长者,为大长帝姬,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国号,内两国者以四字。"